《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日期:2025-1-9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为了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根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和后评估意见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期限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6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 通过信函方式请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邮政编码:210036,联系电话:025-58527198/025-58527830),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后评估意见建议”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至:2073430509@qq.com。
附件:
1.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doc
2.《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3.关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有关情况的说明.docx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