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信用监管暂行办法(修改草案)》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6-6-18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信用监管暂行办法》进行清理,形成《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信用监管暂行办法(修改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6年6月28日前反馈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大气处,电话:025-86266125,邮箱:dqc@jshb.gov.cn。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18日



  20260617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信用监管暂行办法(修改方案).docx

  20260617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信用监管暂行办法(修改草案)编制说明.docx



意见征集

1、昵称*
2、联系方式*
3、意见建议*
 
手机号码: *
手机验证码: * 获取验证码
提交成功,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