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环境空气质量(PM2.5、PM10、SO2、NO2、O3、CO)传感器法网格化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6-8-14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为规范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传感器法网格化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工作,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质量(PM2.5、PM10、SO2、NO2、O3、CO)传感器法网格化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研究形成书面修改意见,于2026年9月13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反馈。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可登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http://sthjt.jiangsu.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王爱平;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100号,邮编210019;联系电话:025-69586306,13770556886;邮箱:476466763@qq.com。
附件1 征求意见部门和单位名单.docx
附件2《环境空气质量(PM2.5、PM10、SO2、NO2、O3、CO)传感器法网格化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标准文本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环境空气质量(PM2.5、PM10、SO2、NO2、O3、CO)传感器法网格化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 标准征求意见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