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2-28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等7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电话025—86266109)。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8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群众环境关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重点突出政策宣传解读和公众关切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主要通过江苏生态环境网站(以下简称:厅官网)、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介,主动公开组织机构、环境质量、业务管理、政务管理、污染源环境监管等5大类40多项环境信息。全年通过厅官网主动发布政府信息5248条,网站总访问页面浏览量达841.7万次,年增61.9%,总访问人次达427.8万次,月均页面浏览量70.1万次,月均访问人次35.6万次;发布各类环境质量报告104份,发布大气实时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情况等数据9000余条。同时,新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解放思想大讨论等专题专栏6个;发布政策解读92条,热点问题回应15件,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网站曝光企业典型违法案件35起。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5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受理总量较2017年上升7.5%。从申请形式上看,51件通过网上申请,占32.5%,106件通过信函申请,占67.5%;从申请主体上看,党政机关申请1件,占比0.6%,社会组织申请19件,占12.1%,公民申请129件,占82.2%,企业申请8件,占5.1%。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厅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厅因依申请公开引起2件行政复议,其中1件正在办理,1件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没有行政诉讼情况。

六、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江苏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要求,对公开任务细化分解并加强调度检查,完成了要点的规定动作。

(一)及时公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情况。2018年,2月8日在江苏卫视、《新华日报》、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我省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报告,省政府网站设立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专栏,定期公开各地整改动态。同时,在省政府网站和厅官网新建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专栏,下设督察整改、典型案例、政策法规等子栏目,主动公开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33批信访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

(二)主动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及时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包括全省环境状况公报、全省环境状况半年报、全省空气质量月报及排名、水环境质量月报、水质自动监测周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近岸海域水质年报、城市声环境质量年报、生物及生态环境状况年报、太湖蓝藻遥感监测及秸秆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日报(含遥感图)等。实时发布空气质量。厅官网“环境质量”栏目逐小时发布13个设区市72个国控监测点空气质量(包括PM2.5、PM10、SO2、NO2、CO、O3等6项污染物浓度,以及AQI指数)。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厅官网“环境质量”专栏及时发布全省区域和13个设区市未来24h和48h空气质量预报;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和预警解除信息。

(三)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拟审批情况和审批决定等信息。2018年,全年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26个,按规定办理完结22个。及时公开26项受理情况、22项拟审批情况和22项审批决定。

(四)主动公开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建立江苏省重点企业监测信息发布平台,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监控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信息定期在地方生态环境网站公开。

(五)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所有答复文书均明确公开方式、涉密处理等。在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建议提案公开子栏目,全年公开38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情况。

(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制定《省环境保护厅例行新闻发布实施规程》,规范新闻发布相关事项。全年配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召开厅例行新闻发布会12次,发布2017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一季度全省环境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我省生态红线划定、全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等相关内容。组织主流媒体解读清废行动2018、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环保税费改革、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沿江八市交叉互查专项行动等50场次,并及时运用厅官网、微博、微信编发政策解读。在《江苏环境》杂志专设“新政解读”栏目,对新出台的法规政策进行全面解读,解析新政产生的背景、过程、难点及突破点,全年共刊登该类文章22篇。

(七)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建设完善在线举报、投诉、咨询的渠道,全年共收到在线咨询353条,按规定答复276条;收到厅长信箱意见1358,按规定答复1323条。围绕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开设意见征集、民意调查等栏目,全年组织11期意见征集,共收反馈意见427条,采纳318条,组织2期民意调查,收到公众反馈56条。同时,全力配合省政府开展《美好“政”发生—100件实事改变生活环保篇》编写工作,并参加送政策进社区、市民广场宣传服务等活动。

(八)建立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将每月第四周的周四定为“企业环保接待日”,并在厅官网设立专栏,实行网上预约,从2018年10月份实行以来,全年累计接待三批26家企业,切实为企业咨询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等问题提供了便捷。

(九)指导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全流程权力公开、全过程服务公开、全要素事项公开、全渠道信息获取、全方位监督评价”目标,指导南京市建邺区、无锡市滨湖区、新沂市、常州市天宁区、苏州工业园区、如皋市、沭阳县等7个单位,完成了环保领域试点任务。试点建立了以“环保权力事项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为核心内容的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标准平台,梳理了环保领域县级“三清单一目录”、推进政务公开与网上环保业务系统嵌套融合、探索建立基层政务公开列制度规范,形成并上报了江苏省环保领域政务公开规范建议。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 在“五公开”的及时性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与公众互动交流的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进一步多样化和便民化;三是政策解读还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和创新形式。2019年,我厅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的总体要求,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省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和强化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巩固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在国办、省政府办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的深化和转化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针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垂管和机构改革实际,组织对全省政务公开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指导督办。四是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厅官网领导信箱、在线访谈、政策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的管理水平,提高公众回复的及时性、准确性。五是建立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文件公开后,在官网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充分运用省内主流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2月28日

附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