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信息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电话025—862661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务公开的质量不断提升。全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8555条,通过政务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6000余条。
(一)加大重点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按要求定期公开水、空气等生态环境要素的质量信息490条,累计发布大气实时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情况等数据797500余个。及时公布水、大气、土壤、固废污染防治信息,两次更新并发布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公开40件省两会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按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利用“曝光台”公开曝光典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和重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第一时间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第二轮第一批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息48条。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按要求公开13条行政处罚信息和348条行政许可信息,涉及行政许可决定2358件。
(二)强化政策解读和互动回应
采取新闻发布会、访谈、“一图读懂”等通俗化、形象化的解读形式,通过厅官网、江苏生态环境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环境质量等权威信息。全年举办17场新闻发布会,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4条,就江苏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危险废物管理、《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江苏水污染防治条例》等重要主题向社会和公众宣传解读。在制订生态环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标准等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听取公众意见,共发布意见征集信息68条,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持续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接待企业85批次,接待企业3208家、来访人员5200人次,接受问题咨询3500个,全部予以解答。及时办理“厅长我留言”和“咨询建言”等平台公众留言情况,“厅长我留言”平台共受理答复留言1854条,“咨询建言”平台共受理答复涉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排污许可、固废管理及属性判定等留言2464条,及时关注和回应公众关切。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依据《江苏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江苏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制定《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修订完善《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指导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制订本级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同步在省政务服务网和厅官网发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政务服务窗口全年受理3751件,办结3183件,按时办结率100%、评价满意率100%。梳理归集“十一五”以来印发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和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信息50条,并在专栏集中公开,统一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12369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双号并行,梳理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集中在“江苏12345在线”平台录入发布。
(四)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核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疑难问题会商会办机制,提高答复质量。三是优化平台建设。按规范标准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严格政务新媒体管理,新增“江苏生态环境”抖音账号,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举办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培训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素质。五是落实检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绩效考核指标,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监测评估,推动工作改进。
(五)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
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注重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完整性、合法性审查,提高答复质量。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70件,其中上年度结转6件,本年度办结156件,结转下年度办理8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理。从申请形式上看,110件通过网络申请,占64.7%;60件通过信函申请,占35.3%。从申请主体上看,公民申请150件,占88.2%,公益组织申请11件,占6.5%,企业申请9件,占5.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策解读不够生动等方面的不足。下一步,一是改进公开发布平台。在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基础上,对厅官网进行改版,整合现有栏目资源,突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二是强化公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三是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采取新闻发布会、一图解读、专家讲解等形式,及时解读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性文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政办函〔2020〕133号)要求,未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23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