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7-03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0年我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紧密结合、与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紧密结合、与发展电子政务紧密结合。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切实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今年着重加强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环保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力求做到“三个规范”即规范程序、规范文书、规范审查。二是正式启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设立330个廉政风险点,实现145项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在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开展的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考核验收中,获得优秀等次。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把“江苏环保”网站作为我厅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优化网站结构,及时更新内容,增设了“网上办事大厅”等栏目,方便公众查询。2009年获全国环保系统优秀政府网站评比第一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紧密结合环保工作特点和群众关心的环保内容,我厅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共分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等14大类,2010年公开各类信息595条。同时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还逐月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移送省档案馆和南京图书馆,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层层把关,杜绝涉密信息外泄。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我厅共受理33份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中13份通过江苏环保网站申请,20份通过信函方式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南通一当事人就同一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向环保部申请行政复议,环保部经审查予以维持。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201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公开范围不够广泛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摸索和解决。2011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条例》和《办法》的学习,提高厅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同时,做好对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二是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保密审查等相关程序,确保依法合规的公开信息。三是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及时做好有关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反馈,并在网上接受公众的监督。四是加强江苏环保网站建设,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更加突出便民办事,更加突出公众互动,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五是加强工作指导,根据省政府、环保部的要求和部署,加强对各级环保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全省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