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31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3年环境信息公开继续被国家和省里列为重点公开的领域之一,国务院办公厅、环保部和省政府对环境信息公开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厅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认真完成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动作”。按照环保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扩大环境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着重推进空气和水质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政策和治理效果、污染减排信息等四方面的公开。目前除原有的72个站点正常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外,新增的53个县级空气站也向社会实时发布监测数据,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从8月份起公开各省辖市每月空气质量排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制订出台《关于加强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增设污染源监管信息专栏,主动公开8大类31项污染源监管信息。制订出台《省环保厅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工作规程》,从2014年1月1日起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批复文件等,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得到全面深化。厅系统财政预决算、企业的实时自测信息、42个水质自动站监测情况都在江苏环保网及时公开,还通过新闻通气会、江苏环保微博、公众看环保等活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信息。二是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今年以来依申请公开量大幅攀升,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也越来越多,全年累计受理申请130件,均依法作出了答复。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对一些重大事项召开协调会进行会商,并向厅主要领导汇报,对不能按申请人要求进行回复的,相关处室作出说明。完成了依申请公开平台向省政府统一受理系统的迁移,我厅是首批11个试点单位之一,目前已按要求完成了平台迁移,网上申请都从省政府系统受理。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做好对市县环保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利用环保部在扬州举办全国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培训班的契机,组织全省环保系统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同步参加培训,吃透上级精神,提高工作水平。对厅系统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先后进行两次培训,就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等事项进行专题辅导。四是加强与各界的沟通交流。面对今年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问题,我们注重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交流,争取支持和理解。参加了国务院办公厅在江苏的有关调研,汇报了一些较为复杂的依申请案例;与南京绿石、莫愁环境协会等民间环保组织建立顺畅的联系渠道;主动和申请人联系,弄准申请意图,把握关注热点。在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申请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根据我厅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环保工作特点和群众关心的环保内容,全年在江苏环保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30条,先后就发布环境质量公报等召开了39场新闻通气会或发布会。逐月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移送省档案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层层把关,杜绝涉密信息外泄。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共受理130件依申请公开,其中107件通过网上申请,21件通过信函申请,2件为当面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厅因依申请公开引起4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4件行政复议得到了环保部的维持,1件行政诉讼在法院的指导下,进行了补充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对地方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今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两项工作的协调整合,更加便捷地为民服务。二是加大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充分用好网站、报纸、电视、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类载体,方便公众及时获取信息。三是优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完成和省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认真做好对县市环保部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举办培训、座谈、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全省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