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7-03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1年我厅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规范程序,在制度的建设完善、日常的督查考核等方面继续狠下功夫,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优化调整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调整,在业务工作栏增设了环境科技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治理等11个子栏目,进一步扩大了公开范围,丰富了发布内容。二是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厅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制订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错责任追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布协调、社会评议等5项管理制度,加强长效管理。三是强化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定期通报各处室(局)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情况,年终考核时把信息公开情况列为各单位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今年在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的指导下,我们公开了2011年部门财政预算,对工作遇到的一些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沟通请示,较好地推动了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根据我厅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环保工作特点和群众关心的环保内容,全年在江苏环保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46条;先后就发布环境质量公报、举行首届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公布十大环境违法案件召开了3次新闻发布会;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露期间,定期更新监测信息,累计发布220条信息,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还逐月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移送省档案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层层把关,杜绝涉密信息外泄。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共受理31件依申请公开,其中15件通过网上申请,14件通过信函申请,2件为当面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厅因依申请公开引起2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复议被环保部维持,1件复议被省政府法制办被中止,1件诉讼案件我厅胜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2011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主动公开范围有待扩大、相关制度的执行有待强化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解决。2012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二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部署,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修编。同时进一步加强水、气等环境监测信息的发布工作,充分用好网络、报纸、电视、短信等信息公开载体,拓宽公众的获取渠道。三是加强对各级环保部门、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年内举行一次全系统的业务培训,印发信息公开制度汇编,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会商协调,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四是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做好有关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反馈,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