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2-07-03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09年我厅加大各项政务工作的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紧密结合、与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紧密结合、与发展电子政务紧密结合。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逐步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考核、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定期移送等基本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建设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清理公开了我厅146项行政权力,初步建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与省政府权力运行数据实现对接。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把“江苏环保”网站作为我厅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优化网站结构,及时更新内容,增设了“网上办事大厅”等栏目,方便公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紧密结合环保工作特点和群众关心的环保内容,我厅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共分为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排污收费、资金安排、环境质量、环境执法、事业收费、监督投诉、行为规范、环保创建和其他工作等14大类,2009年公开各类信息526条。同时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还逐月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移送省档案馆和南京图书馆,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层层把关,杜绝涉密信息外泄。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我厅共受理18起依申请公开事项,其中12起通过江苏环保网站申请,6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对属于我厅办理的15起均依法给予答复,另外3起不属于我厅公开范围的也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发生1件当事人因政府信息公开向环保部申请的行政复议,环保部经审查予以维持。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200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公开范围不够广泛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摸索和解决。2010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条例》和《办法》的学习,提高厅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办理、审批和反馈等环节,规范文书格式,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档案记录,提高办理效率。三是完善和使用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要求,及时做好有关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反馈,并在网上接受公众的监督。四是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移送工作,对主动公开的各类环境信息,按月向省档案馆进行移送。五是加强江苏环保网站建设,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更加突出便民办事,更加突出公众互动,不断提高网站建设水平。六是加强工作指导,根据省政府、环保部的要求和部署,加强对各级环保部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全省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