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信息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电话025—8626611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丰富拓展政策解读宽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主动公开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行政审批、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等方面信息,全年通过厅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295条,通过“江苏生态环境”“江苏治污攻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6167条。全年举办线下和线上新闻发布会14场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4条,就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主题向社会和公众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生态环境保护权威信息。持续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共接待企业1536家,接待来访人员2714人次,为企业解决问题1705个,有效助力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4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3件,同比下降28.1%。其中,今年收到申请信息公开140件,2023年结转3件,累计共办结139件,结转下年办理4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139件,占比97.2%,商业企业及其他申请件4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65件,占比45.5%;依法严谨细致办理信息公开复议1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和全省政府网站工作专题培训精神,编写《省生态环境厅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组织开展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申请废止省政府生态环境类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按要求归集整理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集中统一在政策文件栏目公开。集中梳理生态环境惠企政策,并在惠企政策专区公开。积极配合省政务办建立完善12345民声智慧听政务信息库,整理录入94部生态环境方面政策法规信息,更加方便开展电话咨询和线上查询服务。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挥厅网站主平台作用,强化监测、运营和维护,确保及时准确更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加强与省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合作,共同打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江苏”专题专栏;新建“知识问答”模块,定期梳理网民咨询,精选典型案例公开,为公众提供精准服务;优化政策文件栏目,增设苏环函、苏环审、苏环辐(表)审等子栏目,优化设计政策文件精细化分类和网页高效检索功能。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实施“12369”环保热线与“12345”政务热线归并,指导做好“12369”环保热线停用后续工作。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高标准完成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工作,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拟制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政务新媒体发布稿件前实行“三级审核”,安排专人每天更新发布信息、维护后台。每月组织网站栏目信息更新监测,每季度排查厅系统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及时排查解决网页错断链和信息更新频率不达标等问题。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2024年通过线上、线下解答群众的咨询4418件,积极满足公众合理诉求。全年规范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25条。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和业务渗透检测,定期扫描安全漏洞,保证信息网络安全。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转变观念,积极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在政策文件发布与解读、政民互动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依规推进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修订印发《省生态环境厅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和要求。二是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强化政策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重要政策文件配套政策解读,及时传递权威信息。三是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