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1-08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2年环境信息公开被国家和省政府列为9项重点公开领域之一,我们印发了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了网站上的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举办了全省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培训,在全国环保系统和省政府的会议上分别作典型经验介绍,11月份省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江苏政府信息公开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环境信息公开的满意率排名第一。在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的指导下,还公开了2012年部门财政预算和2011年部门财政决算情况。全年重点做好了三项工作:一是加大群众关心的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推进环境质量、环保审批、环境执法等重点领域的环境信息公开。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方面,将水质自动站监测信息的公布周期由月缩短到周,定期公开全省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跨界河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依法发布声环境、生物生态环境以及辐射环境质量状况,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国标,72个国控点空气自动监测站已向社会实时公开PM2.5试点监测数据,供群众随时查询。在环保审批信息公开方面,对建设项目环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辐射安全许可等审批类信息,从项目受理、审批公示到许可结果,实施全过程公开。在环境执法信息公开方面,督促各地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情况、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以及重点企业环境行为评级结果。二是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订,提高主动公开质量,方便公众查询。改版后的目录进行了三维分类,便于群众查询;充分考虑到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江苏环保网上各处室单位原有栏目的衔接,方便信息的发布和管理;增加了保密审查环节,每条信息发布前,需要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查把关,避免出现失泄密事件;实现了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发布的每条信息,都将被定时推送到省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大平台上,公开的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展。三是做好对全省环保系统的业务指导。9月初在南京召开了全省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印发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不断提升全系统的整体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根据我厅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环保工作特点和群众关心的环保内容,全年在江苏环保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36条;先后就发布环境质量公报等召开了3次新闻发布会。逐月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移送省档案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层层把关,杜绝涉密信息外泄。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共受理50件依申请公开,其中33件通过网上申请,16件通过信函申请,1件为当面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厅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厅因依申请公开引起1件行政诉讼。在法院的指导协调下,我厅对申请人申请的信息进行了补充答复。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201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有关制度的执行强化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今年,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程序、做好督查考核,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用好网络、报纸、电视、短信、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载体,努力为公众方便快捷的的获取信息创造更好的条件。三是努力做好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会商协调,促进公开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四是加强对县市环保部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举办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和能力。五是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及时受理和反馈有关审批事项,办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